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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525hous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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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嘉逸物业向各位网友拜年!!!]]></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DATA[Copyright 2005 PBlog2 v2.4]]></copyright>
<webMaster><![CDATA[anson@525house.com(anson)]]></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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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525hous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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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525hous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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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黎家铭近期的感想（达2千字，请不要随意按已阅读）]]></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地产中介]]></category>
			<pubDate>Mon,14 Jul 2008 17:13: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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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黎家铭近期的感想（达千字，请不要随意按已阅读）<br/><br/>内心的问题：<br/>我们公司算不错的公司吗？<br/>我们员工算不错的员工吗？<br/>我们员工能持续性创造销售奇迹吗？<br/>我们员工的职能责任在哪里？<br/>我们公司的社会责任在哪里？<br/>我们公司能走多远？<br/><br/>近期黎家铭遇到的事情：<br/>今天2008-7-14无意间发现建新东店下午开招牌射灯，严重浪费电费。<br/>公司的事务经理在近期离职了。<br/>员工对公司制定的工作细则存在理解误区，要求降低工作要求，或闹情绪。<br/>经统计，公司近来打长途电话费用达200元以上，用公司电话打给已开通集团网的同事达100元以上，严重浪费电话费。<br/>近期员工工作量统计出来状态较差，不能达公司的最低要求。<br/>按天数计算，公司60天了才成交3张买卖，租售业绩只有3万左右，按公司成本计算，这60天里，公司已经亏损了5万以上，每天亏损近千元。<br/><br/>黎家铭感想及以上问题的解释：<br/><br/>同事们，您们好：<br/><br/>其实今天会写这么一篇感想，其实我也觉得很突然，因为这段时间我想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要借这个平台发泄下感受。<br/><br/>对于公司，能在2003年8月成立，当时只是一间30M2的铺面，由24岁的我去展开公司的业务开始，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靠这个店作为一个平台，磨练自己，及能提高自己能力，根本没有想过会发展到现在，拥有20几个员工，及开发了4个分店的中型房地产中介公司，我想在这个创业期间，我应该是成长了，所以我也觉得我的社会责任也重了，慢慢希望能带领我自己的团队，为湛江市民，为中低收入的人群提供一个优质的中介服务。<br/><br/>所以我在2007年2月开始，我不断的注重调整员工的能力及责任感，不断对员工有要求，不断提高我们的整体素质，目的只是为了能达到真正的“专业解决湛江房地产流通问题”，2007年哪有那么好听得一句话，其实就是“我们只为那些购买20万以下房产的客户服务”，那时候还有员工给公司起一个花名“嘉逸物业，穷人的地产公司”，其实我看到这个花名，我觉得这句话没有错，因为我就是一个只有高中文凭的老板，我就是没有太多钱去投资的老板，我就是靠自己的不断学习以达到自己目的的老板，我就是要肩负起一个湛江市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梦想，但到现在离我自己的梦想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因为公司里不是只有这一个价值观，员工心里也不完全认同这个价值观。<br/><br/>现在公司已经成立整整5年了，超过了6个年头，现在的规模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所以以前的事情我也不想多说了，一句话说明的话“草创时期就是只管业绩不管管理”。呵，那我们现在还算草创时期吗？我觉得已经不是了，看到我们每月的租单业绩能达万元，售单委托能达16张，售单成交能达13张，并对比往年都是在持续性增长，所以我觉得已经去到了立足阶段并可以成长阶段了，主要还要看公司的整体执行力，及员工整体素质，及是否只有一个价值观（就是上面我说的）。<br/><br/>心里很想问大家一句：其实你们希望公司能越做越大，社会责任越做越好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是的，我们希望，而我们也会和老板一起努力。<br/><br/>对于上面自己老在问自己的那几个问题，其实我有如下解释：<br/><br/>我们公司算不算不错的公司，如果按行业的工资计算，我觉得还算不错，如果按公司的人情味计算，我觉得还可以，如果按老板的待人处事计算，我觉得还可以（毕竟是二次创业，战战兢兢地，跌跌撞撞地，也只能算这样了，所以还是需要学做老板），如果按规模计算，我觉得今年与往年对比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现在的交易都可以靠公司的连锁反应而成交了。<br/><br/>我们员工算不算不错的员工，像草创时期，也就是像以前的话，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根本就对员工的业务规范没有任何的要求，只是要业绩，要是现在的话，想要求完美，那我想我任何一个员工都不及格，老实说句，其实你们应该也觉得吧。所以员工能否持续性创造销售奇迹，显而易见，估计比较难，因为要是不要求完美，按往年的经验，公司在一年的经营里一定会出现5个月创佳绩（不是能翻倍的业绩哦），2个月零业绩，1个月过春节，4个月亏损，如果要求完美的话，员工的想法又特别多，两难期间啊。<br/><br/>员工的职能责任，按简单的一句话解释“做正确的事情”，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刚上面我说的达到真正的“专业解决湛江房地产流通问题”，为中低收入人群创造价值，为湛江的所谓“穷人”达到他们购房的梦想。<br/><br/>显然，公司能走多远，那就见仁见智了，因为是需要全体员工，包括基层人员，中层人员，高层人员一起努力，一群“疯子”在做，才会有公司的将来。<br/><br/>下面再简单说下最近的问题：<br/><br/>也许不写出来，员工可能都很难明白为什么我最近那么烦恼，因为我早就看出了公司的危机，很想很想很想再次给我自己及全体员工一个警告。<br/><br/>首先，浪费电费，浪费电话费，其实我觉得一个成年人需要另一个成年人不断的在督促，才可以做到节省公司开支成本的话，我觉得这个是不可理喻的想法。呵，但实际情况真的如此，甚至安排了一个人去监督，都无法令员工能自觉的为公司节省成本的。员工的业务量，及公司的交易量，及公司的实际成本，每天都充斥着我的头脑，按正常开支，我肩负起每天1500元的成本，并背着全体20几个员工的生计及饭碗，所以我不能停，不能给现实压力打倒，我必须坚持，学习，并发展好公司的所有业务。<br/><br/>近期在公司已经工作了近一年的基层员工，刚提升为事务经理的梁经理选择自动离职了，我一直都在想，难道他不想自己能在人生事业中抓住这个转折点？难道他不爱在公司工作？不爱这个企业？难道他因为能力不足，而选择逃避？难道对员工进行违规的扣罚真的那么难吗？难道那些违规的员工不知道自己的错误，还不断在打击他的信心吗？我觉得很可惜，也觉得很可悲，一个能力不足，但心态较好的员工，居然是我，是我令他走到了要离职的地步，因为我的员工心态都不够好，因为我的员工都不明白他的价值，因为我不能协助他完成职能责任，所以导致他离职了，我觉得很可悲，我认为我公司的全体员工也应觉得羞耻，为什么我们不能帮助他令他完成他的工作，为什么我们不能体谅事务经理的职位职能，为什么我们不能给他信心，为什么。。。。。。。。。。。。。。。。。现在再说下去，也是没有用的了，因为他已经离职了，我们也不能沉醉于以前，我们要反思在现在，我们要努力改变现状才是我们要做的。<br/><br/>还有那些什么经常请假啦，什么员工上班走小差啦，什么客源分配不均匀啦，一大堆，呵，不多说了。<br/><br/>黎家铭个人感言：公司发展到现在，我要感谢很多人的支持，要感谢曾经为公司的发展而出过一份力量的人，要感谢我的老前辈们，要感谢现在仍在和我并肩作战的同事们，要感谢。。。。。。。。太多了，没有他们的支持，我想我黎家铭也不可能将一个企业打拼了5年，并订立目标要再干上10年。<br/><br/>最后，我真诚的希望我的员工能保重身体，希望我的员工能从这篇感想中得到一种危机感及责任感，希望我们公司能越做越好，做到真正的“穷人的地产公司”，专业的地产经纪公司。<br/><br/>谢谢大家能完整的看完这篇感想，如有任何想和我沟通的举动，可以直接给我来电或信息沟通，电话：66886，13543544886。谢谢，衷心感谢我们所有的嘉逸人。<br/>]]></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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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5</link>
			<title><![CDATA[“母子亲情居”，到底在忽悠谁？]]></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香香公主)</author>
			<category><![CDATA[房产新闻]]></category>
			<pubDate>Sat,17 Mar 2007 22:54:07 +0800</pubDate>
			<guid>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5</guid>	
		<description><![CDATA[<strong><span style="color:Black"><span style="font-size:15pt">“母子亲情居”，到底在忽悠谁？</span></span></strong><br/><br/><br/>据记者观察，“母子亲情居”的户型结构是这样的：它由分别处于两栋相邻大楼的两套独立的单位组成，像普通的两个相邻单位那样，从不同大堂和电梯进入，唯一的区别在于，两套单位之间通过一条空中走廊相连。<br/><br/>　　由此可见，空中走廊就是“母子亲情居”独特创新和引领设计潮流的东西，因此我们先来分析空中走廊的实际用处。空中走廊，无非是将两套独立的单位连接起来，方便父母与子女交往而已。母子亲情居的目标对象应该是这样的家庭：儿女孝顺父母，希望可以住在一起方便照顾，但又渴望有自己的私密空间，因此选择同一小区两套独立但却可以相连的单位。但是，这样的家庭是否有与“母子亲情居”同等甚至更好的选择呢？笔者认为，如果买同一栋楼的相邻两个单位，无论打通与否，从私密性上不会比“母子亲情居”差，而从照顾的方便性上却比“母子亲情居”强。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空中走廊对于业主来说，只是一道“华而不实”的风景，而对于开发商来说，却是一个能“为城市人口带来一种全新的居住模式”的超级大噱头。<br/><br/>　　由于利润空间大，近年来广州开发商所推出的产品以大户型居多，彼此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而总体销售情况并不十分乐观。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有部分开发商希望通过某些概念炒作以促进大户型单位的销售，除了在市场上可以卖个高价之外，还可以顺便为集团的品牌做宣传，此可谓“一石二鸟”。　<br/><br/>　　不久之后，“母子亲情居”还将在方圆集团另一项目“荷塘月色”中推出，可以预见，这个大忽悠还将继续忽悠下去。<span style="color:Yellow"></span>]]></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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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4</link>
			<title><![CDATA[谁动了我的房子？ 直面楼市四大“噪音”]]></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bebe)</author>
			<category><![CDATA[房产新闻]]></category>
			<pubDate>Sat,17 Mar 2007 22:49:23 +0800</pubDate>
			<guid>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4</guid>	
		<description><![CDATA[<strong><span style="color:Black"><span style="font-size:15pt">谁动了我的房子？&nbsp;直面楼市四大“噪音</span></span></strong><br/><br/>&nbsp;&nbsp;&nbsp;&nbsp;&nbsp;又逢3·15，今年的维权主题是“消费和谐”。但是，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诸多“噪音”，这些“噪音”让消费并不“和谐”。在由北京消费者协会等主办的“诚信树品牌，责任创和谐”3·15主题会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介绍，去年年底和今年初北京消协做了一个关于北京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六成消费者对房地产的诚信评价比较低。那么，2006年究竟有哪些不和谐的“噪音”需要清除呢？<br/><br/>　　1　商品房质量问题突出<br/><br/>　　房屋质量问题一直在各类投诉中占主角，中消协法律部副主任陈剑表示，近三年来商品房质量问题呈上升趋势。2004年在各类投诉中占51.63%，2005年占52.99%，2006年就占到了59.45%。2006年最惹人关注的莫过于逸翠园质量维权案。<br/><br/>　　事件回放：<br/><br/>　　2006年12月23日～31日，逸翠园一期收房。但是准备收房的业主们发现，自己花了巨资购买的新房存在着很多质量问题：比如房屋楼板太薄、空调管线布线凌乱、一些房屋漏水以及部分墙体倾斜等。根据已经收房的业主列出的清单，问题多达25条。业主成立了业主集体收房维权工作委员会，频频上访，拒绝收房。<br/><br/>　　点评：房价不断增长，但是房屋质量却与价格不符，消费者投入大笔资金购买的房屋，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质量保障，也希望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br/><br/>　　2　合同纠纷日益增多<br/><br/>　　在各类投诉问题中，合同纠纷也日渐突出。据陈剑介绍，2004年此类问题占总体投诉的17.75%，2005年上升为18.05%，2006年则高达19.73%，上升幅度比较大，合同纠纷也显示出目前商品房领域的一个不和谐的因素。2006年在这个问题上比较突出的维权事件就是天之骄子收房事件。<br/><br/>　　事件回放：<br/><br/>　　2006年7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天之骄子”小区的60多名业主因开发商交房延期，业主怒告开发商。“天之骄子”于2005年面向市场销售，并且打出“借得西湖一角，堪夸其瘦，烟花三月，不必南下扬州”的广告词，提出要给业主提供自然清新的社区景观。但至收房时，小区仍是一片狼藉，与广告相去甚远。并且，在延期赔付问题上，也无法与合同的约定相一致。<br/><br/>　　点评：广告与实际不符，也是目前投诉中比较多的问题。据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滕佳材介绍，2006年全国工商系统违法广告案件2890件。查处房地产经济机构违法违章案件2524件，案件总值3000万元。由此，也说明了，诚信在房地产行业还是任重而道远。<br/><br/>　　3　物业纠纷依然突出<br/><br/>　　物业管理出现的问题也一直在各种维权问题中较为突出和棘手。2006年最为“知名”的维权案例无疑就是美丽园物业案。<br/><br/>　　事件回放：<br/><br/>　　2005年3月，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将北京市鸿铭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13项诉讼请求，对保安费、保洁费、电梯费、税率等收费提出质疑。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终于在2006年8月11日，业主胜诉。但是，尽管业主赢了官司，以雷霞为核心的业委会在官司告胜后依然遭遇困难，特别是物业突然的撤离，造成了小区内出现停水、停电等混乱局面。<br/><br/>　　点评：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业主与业委会的矛盾、业主与业主之间的问题。在美丽园物业维权案中逐一显现。立法缺失所造成的维权困境也昭然若揭。因此，业主维权是为了能赢回和谐的生活，千万不能赢了官司、输了和谐，显然是本末倒置了。<br/><br/>　　4　中介诚信遭受质疑<br/><br/>　　提起经纪公司，总是让不少消费者不放心，担心被中介骗了。不少买卖房子的人，甚至在信息中写明：“中介勿扰”的字样。实际上这也难怪消费者烦中介。因为在目前的中介市场上，不诚信的中介还不在少数。甚至一些名头响亮的公司，也会出现不诚信的问题。去年最突出的案子发生在天津，天津汇众中介公司倒闭，让业主损失惨重。<br/><br/>　　事件回放：<br/><br/>　　2005年，天津汇众曾是天津市场上风头最劲的二手房中介公司，一年后却轰然倒闭人去楼空，天津汇众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案，牵涉1000户以上房屋买卖双方，涉案金额达1.4亿。其中，大部分业主的资金从2006年2月起就被占压，汇众用拖延、搪塞、字条、空头支票等手法拖欠应付的代办房款，每户涉案金额都在20万以上。<br/><br/>　　点评：汇众案给天津卫造成的剧烈震荡，已经远远超出了房地产范畴。它牵扯出多年来这个市场最大的漏洞，也暴露了二手房市场根深蒂固的弊端，“资金流”的黑幕再次大白于天下。不诚信、不规范的经营方式，骗一天算一天，这无疑为中介市场黑雾再起。(<br/>]]></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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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3</link>
			<title><![CDATA[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芊芊梦)</author>
			<category><![CDATA[房产新闻]]></category>
			<pubDate>Sat,17 Mar 2007 22:24:29 +0800</pubDate>
			<guid>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3</guid>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5pt"><span style="color:Orange"><span style="font-family:黑体">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span></span></span><br/><b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３５０号<br/><br/>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br/><br/>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br/><br/>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br/><br/>　　　　二、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br/><br/>　　　　三、第八条修改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１／３，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１／３，单位代表占１／３。”“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相应将　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住房委员会”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br/><br/>　　　　四、在第九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将第九条第五项改为第六项。<br/><br/>　　　　五、第十条修改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br/><br/>　　　　六、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br/><br/>　　　七、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出境定居的。”<br/><br/>　　　　&nbsp;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br/><br/>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br/><br/>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br/><br/>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br/><br/>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br/><br/>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br/><br/>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br/><br/>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br/><br/>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br/><br/>　　　　十、第三十九条作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br/><br/>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br/><br/>　　　　根据以上修改，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br/><br/>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br/>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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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1</link>
			<title><![CDATA[非房东也可查房屋“老底” 识假将更容易]]></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置业顾问]]></category>
			<pubDate>Sat,03 Mar 2007 21:12:43 +0800</pubDate>
			<guid>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1</guid>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5pt"><span style="color:Black"><strong>非房东也可查房屋“老底”&nbsp;识假将更容易</strong></span></span><br/><br/><br/>　根据建设部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记者本周分别走访了北京各大城区发现在多数城区，非房东也可查房屋权属信息。这意味着识别假房东、假房主变得更加容易。<br/><br/>　　查询条件<br/><br/>　　有的不需房主到场<br/><br/>　　2月26日～28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分别走访了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海淀、丰台7个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登记服务大厅，咨询如何查询到房屋权属信息。<br/><br/>　　其中宣武、崇文和海淀的查询条件一样，查询房屋权属状况时，必须和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主)一起到场，房主还得带上身份证和房本原件；如果房主不能到场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来，但必须带上房主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也要带上本人身份证。<br/><br/>　　而在西城、东城、朝阳、丰台，查询人只需带着个人有效证件，再提供正确的房屋地址即可。不过，朝阳区的非房主查询仅限星期三下午，和房主一起查询时则只要是工作时间即可。<br/><br/>　　查询范围<br/><br/>　　基本信息都能查到<br/><br/>　　在丰台区建委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查询到房屋的基本信息，如产权人姓名、房屋位置和面积、房产证号、房屋有没有被抵押或查封、房产证下发时间等。也就是说，房本上所列的信息都能查到。<br/><br/>　　其他6个区，记者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br/><br/>　　反馈时间<br/><br/>　　仅崇文不能当时查<br/><br/>　　在崇文区服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填完查询申请表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会电话通知查询人来大厅，书面告知所能查到的各种信息。而其他6个区当时都能查。<br/><br/>　　不过，朝阳、海淀和丰台当时在现场就能查，东城、西城和宣武则要到区房屋管理局档案室去查。（蔡雪婧&nbsp;张辉）<br/><br/>　　新闻背景<br/><br/>　　房屋“老底”有权查<br/><br/>　　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br/><br/>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br/>]]></description>
		</item>
		
			<item>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0</link>
			<title><![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房产法律]]></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category>
			<pubDate>Thu,01 Mar 2007 19:37:24 +0800</pubDate>
			<guid>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20</guid>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Orange"><span style="font-size:15pt">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房产法律</span></span><br/><br/>请将你们觉得任何关于房产法律问题提出，我们将尽快为你解答！（请通过评论方式）<br/><br/>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nbsp;<br/><br/>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12号101（总店）<br/><br/>联系电话：0759-2233020]]></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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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19</link>
			<title><![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过户手续]]></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category>
			<pubDate>Thu,01 Mar 2007 19:36:35 +0800</pubDate>
			<guid>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19</guid>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Orange"><span style="font-size:15pt">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过户手续</span></span><br/><br/>请将你们觉得任何关于过户手续问题提出，我们将尽快为你解答！（请通过评论方式）<br/><br/>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nbsp;<br/><br/>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12号101（总店）<br/><br/>联系电话：0759-2233020]]></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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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18</link>
			<title><![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交易前期]]></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category>
			<pubDate>Thu,01 Mar 2007 19:35:2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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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Orange"><span style="font-size:15pt">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交易前期</span></span><br/><br/>请将你们觉得任何关于交易前期问题提出，我们将尽快为你解答！（请通过评论方式）<br/><br/>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nbsp;<br/><br/>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12号101（总店）<br/><br/>联系电话：0759-2233020]]></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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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525house.com/bbs/default.asp?id=17</link>
			<title><![CDATA[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图片介绍)]]></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嘉逸物业为你解答地产交易问题]]></category>
			<pubDate>Thu,01 Mar 2007 13:52:4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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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公司铃声<br/><div class="UBBPanel"><div class="UBBTitle"><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bbs/images/music.gif" alt="" style="margin:0px 2px -3px 0px" border="0"/>播放音频文件</div><div class="UBBContent"><a id="temp82120_href" href="http://www.525house.com/bbs/javascript:MediaShow('wma','temp82120','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gongsi.wav','400','300')"><img name="temp82120_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bbs/images/mm_snd.gif" style="margin:0px 3px -2px 0px" border="0" alt=""/><span id="temp82120_text">在线播放</span></a><div id="temp82120"></div></div></div><br/><br/>岭南总店:2003年7月成立<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00748.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00747.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00746.JPG" border="0" alt=""/><br/><br/>海滨分店:2004年10月成立<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F1392.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F1390.JPG" border="0" alt=""/><br/><br/>建新分店:2007年1月成立<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00750.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00751.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525house.com/PHOTO/gongsi/DSC00752.JPG" border="0" alt=""/><br/>]]></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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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诚聘]]></title>
			<author>anson@525house.com(anson)</author>
			<category><![CDATA[地产中介]]></category>
			<pubDate>Tue,27 Feb 2007 21:41:0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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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strong><span style="color:Orange"><span style="font-size:15pt">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诚聘</span></span></strong><br/><br/><br/><br/>湛江市嘉逸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成立，致力推广专业二手楼代理服务，为各大有需要的客户寻找理想的房屋。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精英人士加盟。（此招聘有效期至2007年2月28日）<br/><br/>招聘人员：<br/><br/>1、&#160;&#160;&#160;&#160;物业顾问（即地产经纪员）多名<br/>A、&#160;&#160;&#160;&#160;性别不限，年龄23至30岁，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4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要求国粤语会语能力好，自备交通工具（摩托车）；<br/>B、&#160;&#160;&#160;&#160;勤奋，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客户服务意识及团体合作精神；<br/>C、&#160;&#160;&#160;&#160;从事过保险、汽车、音响、电脑销售行业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有志加入房地产行业的优先考虑；<br/>D、&#160;&#160;&#160;&#160;待遇面议：底薪&nbsp;+&nbsp;奖金&nbsp;+&nbsp;提成（最高计佣达40%）。<br/><br/>2、&#160;&#160;&#160;&#160;分店经理：三年以上房地产中介行业销售经验，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行业职业道德，无任何行业内违规违法行为，具有良好市场意识，客户服务意识及团体合作精神。从未从事过房地产中介行业销售的请勿自荐。过待遇面议：底薪&nbsp;+&nbsp;销售奖金&nbsp;+&nbsp;管理奖金&nbsp;+&nbsp;提成（最高计佣达40%）。<br/><br/><br/>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亲临本公司或来电预约面试。本公司对应聘资料给以保密及记录在案，恕不退还。<br/><br/>亲临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12号101号（总店）<br/><br/>联系电话：0759-2233020&nbsp;<br/>]]></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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